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联合有关部门举办首届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政策培训
来源:国家发改委官网
发布时间:2018-01-22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梳理总结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加强地方经验交流,部署2018年示范区建设工作,1月18日-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联合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二局在四川省自贡市举办首届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政策培训。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以及各示范区所在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和所在城市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去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确定在全国12个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较大、工作成果突出,在全国具有一定示范效应的城市(经济区)创建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培训班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司长周建平作了“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合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取得更大进展”的工作报告。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指导支持示范区建设有关工作作了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有关专家作了培训授课。山西长治、吉林省吉林市、安徽铜陵、山东淄博、湖北黄石、重庆永川、四川自贡等示范区就推进示范区建设的经验做法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周建平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一年来,通过努力,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已取得了良好开局,工作机制逐步建立,配套文件陆续出台,政策措施逐步落实。如山西、湖南、重庆、四川等省市已建立了示范区建设省级联席会议制度,自贡、铜陵等14个城市已成立了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四川等省出台了省级层面支持示范区建设的专门政策文件等。2017年,国家有关部门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首批12个示范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能力等三大领域项目建设,2018年还将继续予以支持。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制定个性化的投融资支持方案,利用优惠贷款等支持示范区重大基础设施和创新能力建设。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土资源部也已初步确定了在产业、创新、土地等方面建设的支持政策。
周建平表示,示范区不是“政策洼地”,而是要争创改革和创新的高地,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大支持力度,让各地区充分发挥已有的资源禀赋优势,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实现“变道超车”和更高质量发展,为全国同类城市探索可推广的经验。2017年,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各示范区结合实际探索了一批推动示范区建设的有效做法,初步形成了改革与转型相互促进、增量创新与存量转型相互结合的良好局面。比如,通过创新性地狠抓落实,推动形成高效的示范区建设工作体系;通过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产业转型升级的动力;通过促进产业集群建设,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通过创新示范园区建设运营模式,推动园区成为示范区建设的主要平台支撑;通过大力促进工业区和矿区生态治理,推动绿色转型发展。2018年,各示范区要加快在重点示范领域先行突破,力争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培育产业集群等方面率先探索突破,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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