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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湖北能源:五大重点任务

来源: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7-11-27

   (一)推动能源生产革命,打造多元化能源供应体系
  落实优质煤炭资源保障。继续深化与煤炭资源大省及主要煤炭企业合作,引入省外优质煤炭,并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逐步关停省内资源及安全生产条件差的小煤矿,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
  推进油品升级扩能。推进荆门石化、潜江金澳等炼油企业油品升级和扩能改造,一次原油加工能力提高到2150万吨。2016年底前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柴油。
  稳定天然气资源供应。进一步落实西气东输三线、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气源。积极争取输入我国的中亚、俄罗斯、中缅等管道天然气资源,加快我省页岩气开发利用。积极争取在荆州江陵开展煤制气示范工程建设。
  科学有序发展清洁火电。进一步优化煤电布局,大力推广超低排放技术,有序发展清洁煤电,保持火电设备合理利用率,争取新增火电装机1400万千瓦。
  统筹推进水电保护性开发。重点推进鄂西及鄂西北地区大中型水电开发,在汉江流域新建白河、孤山和新集等水电站,在溇水流域新建江坪河和淋溪河水电站,在清江流域开工建设姚家坪水电站,新增水电装机容量120万千瓦以上。
  推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规模化替代。推动风能资源适宜、靠近负荷中心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新增风电装机容量350万千瓦,到2020年,累计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适度有序推进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建设。新增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到2020年,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5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0%,光热建筑应用面积达1.3亿平方米。积极推进生物质能源化高效利用,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30万千瓦,到2020年,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
  (二)推进能源通道建设,构建高效能源流通体系
  加强煤炭物流建设。推进荆州江陵、武汉阳逻、襄阳余家湖、宜昌枝城等煤炭物流储配基地建设。
  加强油气管网设施建设。新增油气长输管线4000公里,推进高速公路LNG加气站、水上LNG加气站建设。加快建设云应、潜江地下储气库及城市储气设施。
  加强电网设施建设。完善500千伏骨干网架,提高全省电网安全可靠性。优化220千伏网络。完成农网投资500亿元以上(2015到2020年共600亿元),启动城市配电网重构工程。
  (三)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积极倡导科学合理用能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决限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发展,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09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4.5%,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GDP能耗降幅指标。
  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实施“散煤”治理工程,加大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力度,力争5年内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供电煤耗降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内。逐步淘汰关停小型燃煤发电机组。
  着力培育天然气市场。积极培育天然气消费市场,增加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规范集中供热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对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小锅炉实施替代和限期淘汰。
  推动城乡用能方式变革。积极推进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对石油的依赖。
  强化第五能源理念。组织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抓好工业领域节能,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以上。尽快推行75%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
  (四)推动能源技术革命,促进能源产业升级
  着力培育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重点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增加研发投入,力争重点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2.5%,提高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
  积极增强我省能源科技装备实力。依托新能源开发、页岩气勘探开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海洋核动力平台等重大能源工程,促进能源和能源装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提升。
  积极开展能源领域重大和前沿科技项目研究。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拥有并掌握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专有核心技术。
  (五)推动能源体制革命,完善能源市场体系
  完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实行统一的能源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开放我省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市场,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有序进入、公平竞争。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参与能源公共产品提供。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探索社会资本进入配电市场业务的有效途径。积极开展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力争在电价形成机制方面取得突破。推行完善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和分时电价制度。
  推进天然气体制改革。推动以多元化投资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天然气管网建设。建立完善季节性气价、峰谷气价及居民用气阶梯气价机制。
  加强能源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能源法制建设,推进《湖北省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办法》、《湖北省石油天然气建设和保护办法》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