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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迎来国家评估小组中期验收

来源:信用办             发布时间:2017-12-22

         19日下午,黄石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估报告会在市政府1号会议室举行。这是我市创建工作的一次期中大考,同时也拉开了湖北省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中期评估的大幕。

  作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仅有武汉、黄石、宜昌、咸宁4个试点城市接受中期验收评估。而黄石则是此次评审选定的首站。

  市发改委主任胡敏主持会议。他代表黄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小组,对西安交通大学评估专家的到来表示欢迎。

  西安交通大学改革试点探索与评估协同创新中心学术联合委员会主任廖貅武教授,代表评估组阐明了本次评估工作的重点以及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的意义。

  围绕我市创建实际,市发改委副主任刘彦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详细介绍了我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的总体情况及经验做法。

  报告指出,截止2017年10月底,我市在全国地级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已连续4期位列全国第3名,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诚信的优良信用事件占比率分别98%、95%、100%、100%。

  具体做法是按照“三位一体”的建设思路,即:健全工作推进体系、建好信用平台体系、建立信息应用体系,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落实。

  在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方面,我市已经构建起“一平台一库一网一窗口”的信用信息共享体系。其中,公共信用信息库已归集51家信源单位的3.3亿条信用信息数据,通过汇集系统,向省信用平台报送数据1.2亿条,数据归集报送量居全省前列;归集登记注册法人信息25.3万条,常驻人口信息312.9万条,归集覆盖率均为100%。

  报告还着重梳理了我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的8大特色亮点,包括“信用+政务服务”、“信用+项目审批”、“信用+价格监管”、“信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精准扶贫”、“信用+质量强市”、“信用+劳动保障”、“信用+校园文化”等。

  以“信用+价格监管”为例,市发改委、市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出台《黄石市商品房销售价格信用承诺制》,以信用承诺强化信用约束,以信息公示助力行政监督,实现商品房销售价格由申报备案制向事前信用承诺、全过程信用约束转变,该制度在全省尚属首例,全国也不多见。

  省信用办环境组组员胡炳文对黄石的信用创建工作进行了高度评价。他强调,黄石在“领导高度重视、信用创建实效、信用创建创新”等方面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突出表现为,黄石在全国259个地市州信用排名中,近4期一直名列第三、稳居湖北第一。2017年中国首届信用峰会上,黄石更是被国家发改委授予“城市信用建设创新奖”。

  此外,市人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人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信用平台等分别围绕各自工作的亮点,与现在评审专家进行了面对面问答交流。

 

  根据行程安排,本次评审专家小组下一站将赶赴宜昌,预计将于本月底完成对湖北省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