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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民周先生12月8日在《党风政风热线》节目上对“垃圾收费”一事的咨询回复

来源:工服科             发布时间:2017-12-14

关于垃圾收费的函复

 

周先生:你好!

现就你反映“垃圾收费”一事答复如下:

1、我市制定垃圾处理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征求了多方意见,召开了价格听证会。听证会上,各行各业和居民代表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维护企业利益、促进环卫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发表了意见,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现行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政策是在民主决策基础上制定的。

2、收费方式多种多样,体现了黄石的特点,有利于垃圾处理产业的良性循环发展。我们对垃圾处理费本着科学、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按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方法,并按月计收。居民卫生费按户收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人收取,交通运输业按座位收取。医院、工矿企业按吨收取,宾馆按床位、酒店按桌、商场门店按面积收取。

3、居民按户收取,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如果按用水量收取,对年轻人住户和外来打工者用水少但产生垃圾量大的,他们可能不需要缴纳卫生费,就没有很好体现谁产生垃圾谁付费和公平原则。如果按用水量收取,对宾馆、洗浴等行业产生垃圾量少但用水量大的,也不公平,而且还不利于这些服务业发展。所以,按不同收费方式收费,是考虑了很多因素的。

4、居民按水表户头收取,是由收费主体单位城管部门负责。城管部门负责居民水表户头及户数的调查、核实及收费工作。如果多户居民共用一个水表户头,他们要负责核实清楚,才能开始收费。

5、你建议居民卫生费按用水量收取的意见很好、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的调查、数据收集及测算工作。

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需要我们继续服务的,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竭尽全力为你服务。我们的联系电话:6369289

 

 

黄石市发改委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