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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黄石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黄石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来源: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7-09-30

 

黄价费发[2017]109号

黄石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黄石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市有关部门,大冶市、阳新县物价(发改)局:

为进一步服务企业发展,确保各项清费减负政策落实落地,根据省物价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要求,市物价局在原发布的《黄石市涉企收费清单》基础上,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整合为“一张清单”,即:《黄石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涉企收费清单》),请严格遵照执行。有关情况和要求说明如下:

一、《涉企收费清单》共27项,其中,中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5项、经营服务性收费2项;省定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10项。《涉企收费清单》与2015年相比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49项减少至15项,减少幅度为70%,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4项减为0项,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由19项减少至13项,减少幅度为32%。

二、各执收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履行执行价格政策法规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凡与清单规定不符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

三、大冶市、阳新县物价(发改)局要按照省局《涉企收费清单》内容及格式,结合实际,尽快编制公布本级《涉企收费清单》,并确保内容完整、准确、形式简明。要严格按照收费清单管理要求做好《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和宣传工作。及时在价格门户网站公示,同步在当地政府网站公示或实现与价格部门网站《涉企收费清单》内容的有效链接。通过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向社会进行宣传,扩大《涉企收费清单》社会知晓度。要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收费一律不得执行的原则做好清单督促落实工作,对本级涉企收费执行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发现乱收费问题要坚决查处,公开曝光。

 

附件:《黄石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黄石市物价局 

2017年9月29日   

 

 

 

 

 

 

     附件:     黄石市涉企收费清单(2017.9.30).xls